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0日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
各位股东:
现将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民丰农商银行”)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上午9:30(签到登记时间为上午8:00-9:10,超过9:10分停止签到登记)。
二、会议地点
江苏民丰农商银行三楼第三报告厅(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高宝湖路1号民丰银行新大楼南门进入,按会议标识指引进入会场)。
三、会议召集人
江苏民丰农商银行第五届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五、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23年3月30日在江苏民丰农商银行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公告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
(二)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江苏民丰农商银行的股东。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三)本行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及本行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和本行《章程》等规定,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的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的股东或股权被法院冻结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不享有表决权;涉及到关联交易事项的股东要回避表决。
六、审议事项
1.审议《江苏民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江苏民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江苏民丰农商银行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江苏民丰农商银行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
5.审议《江苏民丰农商银行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7.审议《关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3年履职尽责评价报告》;
8.审议《关于监事会及其成员2023年履职尽责评价报告》;
9.审议《关于董事会董事2023年履职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
10.审议《关于监事会监事2023年履职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
11.审议《关于修订江苏民丰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江苏民丰农商银行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江苏民丰农商银行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江苏民丰农商银行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5.审议《关于聘请2024-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审议《江苏民丰农商银行2024-2026年资本补充和使用规划》;
17.审议《关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18.审议《关于调整并选举本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七、听取报告
1.听取《江苏民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和关联交易情况专项报告》;
2.听取《江苏民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报告》;
3.听取《江苏民丰农商银行2023年三农金融服务暨支农支小工作报告》;
4.听取《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支农支小情况评估报告》;
5.听取《关于主要股东(大股东)2023年度履约评价报告》;
6.听取《江苏民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报告》。
八、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自本公告日起至2024年4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宿迁市高宝湖路1号(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1206室)。
(三)登记手续:请各位股东接此通知后做好参会准备工作,填写好会议回执,并将会议回执连同以下材料于2024年4月7日前,通过专人送出、邮政邮件、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形式送达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1.自然人股东材料: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股金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提供股东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金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材料: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金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金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股东按公告要求做好参会准备,同时可登录江苏民丰农商银行官网(www.jsmfbank.com)查看公告详细信息并下载会议回执、授权委托书等文本。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到登记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会议当日)上午8:00-9:10,签到登记地点为江苏民丰农商银行三楼会议签到登记处,请各位股东务必按时间要求登记进场,如超过签到登记时间视同放弃参加现场会议。
(三)不能参加现场会议的,可于会后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快递或邮件等方式向我行索取相关会议资料。
(四)确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会议当日务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雪19852637158 (微信同号),王孟杰19552095237(微信同号),邮箱:1224759589@qq.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高宝湖路1号(江苏民丰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23800
特此公告。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