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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8日

关于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2026年8月11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相关规定,现就宿迁市国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集团”)及其全部关联方统一授信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宿迁市国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集团”)为本行主要股东,持股6%,其母公司为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集团”)。宿迁市楚丰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宿迁市楚润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均为产发集团实际控制企业,根据监管要求,均作为本行关联方管理。本行本次对国丰集团及其全部关联方统一授信62200万元,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1.47%,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其中新增部分: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授信20000万元、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授信20000万元。存量部分:宿迁市楚丰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2000万元授信方案、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0万元保函专项授信维持不变;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7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和宿迁市楚润数据集团有限公司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终止。新增部分情况如下:

1.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5日,法人代表杨卫国,注册资本45亿元,实收资本44.70亿元,注册地址宿迁市宿迁区发展大道2480号。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宿迁市人民政府(直接持股100%)。公司为投资控股主体,经营依托下属上市子公司洋河股份开展,主要经营酒类业务,品牌优势较强。公司为地方国有企业,外部主体评级AAA。2026年3月末财报显示公司资产总额937.36亿元,负债总额350.37亿元,所有者权益586.98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11.02亿元,净利润23.52亿元;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86.36亿元,净利润26.35亿元。

(2)本行授信情况。本行给予该企业授信20000万元,品种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投资额度。

2.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8日,法人代表杨卫国,注册资本25亿元,实收资本22.5亿元,注册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2480号国丰办公楼。公司控股股东是产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宿迁市人民政府,是上市公司洋河股份的母公司,自身无经营性业务,本部盈利依赖下属子公司的股权分红。企业为地方国有企业,外部主体评级AAA。2026年3月末财报显示,公司资产总额811.55亿元,负债总额266.73亿元,所有者权益544.82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98.73亿元,净利润24.77亿元。2026年一季度营业收入83.36亿元,净利润26.42亿元。

(2)本行授信情况。本行给予该企业授信20000万元,品种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投资额度。

二、重大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国丰集团及其全部关联方统一授信总额为62200万元,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542439.8万元)的 11.47%。属于本行重大关联交易,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原授信额度

现授信额度

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比例

国丰集团及其全部关联方

40000

62200

11.47

1

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0

20000

3.69

2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0

20000

3.69

3

宿迁市楚丰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2000

22000

4.05

4

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8000

200

0.04

5

宿迁市楚润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0

-

上述关联交易均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相关比例要求。

三、关联交易期限

此次披露的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额度方案止。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行根据一般商业原则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按照正常业务程序开展上述关联交易,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董事会决议情况

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于2026年8月11日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委员2人,实到委员2人。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于2026年8月11日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其中1名董事因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一是该关联交易为本行正常授信业务,交易对象均为地方AAA级国有优质企业,资产规模雄厚,偿债能力较强,授信主体资质优良,业务风险可控,本次授信总金额为62200万元,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1.47%,严格契合监管相关规则以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比例管控要求,交易额度合规且风险可控。二是本次重大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开展,定价标准与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保持一致,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对存量及新增授信额度进行了优化调整,能够精准匹配业务实际开展需求,符合本行整体经营发展规划,不会对本行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三是认为本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完全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整体风险可控,鉴于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对宿迁市国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全部关联方统一授信6220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