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官网欢迎您浏览!
您的当前位置: 关于民丰 > 信息披露>详细页面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2019年度报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6日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报告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

年四月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第二节  本行基本情况简介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第四节  报告期内股权情况

第五节  公司治理情况

第六节  风险控制状况

第七节  内部控制情况

第八节  关联交易情况

第九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第十节  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第十一节  重大事项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2019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对本行2019年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分管财务副行长、计划财务部门负责人保证2019年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本行基本情况简介

一、法定中文名称: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江苏民丰农商银行,下称“本行”)

本行英文全称:JIANGSU MINFE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二、法定代表人:许尔波

三、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高宝湖路1

联系电话:(0527)82969802

传    真:(0527)82969800

四、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高宝湖路1

邮政编码:223800

网    址:www.jsmfbank.com

五、本行信息披露报告方式:本行网站(www.jsmfbank.com

六、本行信息披露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及基层主要网点。

七、本行经营范围:(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六)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七)从事同业拆借;(八)从事银行卡业务;(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提供保管箱服务;(十一)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八、本行其他有关资料:

1.注册资本:人民币64800万元

2.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7日

3.注册登记地点: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4.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068353983XJ

5.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1262H232130001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截至报告期末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18年度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138900.07

149139.9

营业利润

40210.02

50496.6

利润总额

45838.93

50404.31

净利润

32809.20

36004.21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55

0.56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

1.29

1.31

二、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

监管指标

监管标准

2018年末

2019年末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资本充足率(%

≥10.5%

15.04

14.86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13.93

13.74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

13.93

13.74

流动性比例(%

≥25%

32.47

38.08

净稳定融资比例(%

≥100%

贷款拨备比(%

≥2.5%

4.22

4.39

不良贷款比率(%

≤5%

2.00

1.9

贷款拨备覆盖率(%

≥150%

211.45

231.01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

≤10%

5.97

4.23

单一最大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15%

8.75

7.04

三、资本的构成及变化

                                                    单位:万元

资本项目内容

2018年末余额

2019年末余额

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232861.74

262616.33

2.一级资本净额

232861.74

262616.33

3.资本净额

251425.14

283977.23

4.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1503635.39

1730233.15

   4.1表内风险加权资产

1493766.29

1705951.54

   4.2表外风险加权资产

9869.1

24281.61

4.3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

5.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6.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167854.41

181239.54

7.应用资本底线之前加权风险资产合计

1671489.79

1911472.69

8.因应用资本底线而导致的额外风险加权资产

9. 应用资本底线之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1671489.79

1911472.69

1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3.93

13.74

11.一级资本充足率(%

13.93

13.74

12.资本充足率(%

15.04

14.86

四、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股东权益

期初数

60000

20157.47

21177.92

114084.58

48899.5

264319.47

本期增加

4800

3280.92

19029.33

5043.71

29729.01

本期减少

4800

期末数

64800

15357.47

24458.84

133113.91

53943.21

294048.48

第四节  报告期内股权情况

一、报告期内股本总额及股权变动情况

(一)至2019年末,本行股本总额为64800万股,较2018年末增加了4800万股。

(二)报告期内股本变化情况

至2019年末,本行股本总额为64800万股,股本结构为:自然人股17508.5910万股,占股份总额的27.02%,(其中:本行职工股3620.0189万股,占股份总额的5.59%);法人股47291.4090万股,占股份总额的72.98%。

二、报告期内股东情况

(一)至2019年末,本行股东总数为 691户,其中:法人股东30户,自然人股东661户,自然人股东中,职工自然人 253户。

(二)至2019年末,本行前十户法人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法人

代表

持股金额(股)

持股比例(%)

1

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

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平江路88

彭传海

58320000

9.00

2

苏州锦派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湖路88

张文泉

41951520

6.47

3

宿迁市国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大道金桥大夏21

任江

38880000

6.00

4

江苏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长江路222-26

胡军

38880000

6.00

5

宿迁市仁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宿迁市仁恒公寓E1二层

张显辉

27911952

4.31

6

南京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经济开发区龙华西路(科创园1号楼49室)

张霆

26615952

4.11

7

徐州德利恒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徐州市云龙区淮海食品城华东机电市场2

李刚

25671071

3.96

8

宿迁裕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路(宿豫区财政局312室)

姚玉章

22623559

3.49

9

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                                         

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花路珠江花园D10B104204

陆秀珍

19607853

3.03

10

辽宁富邦物流有限公司

营口市鲅鱼圈区三家子小区长江路北03

包丽敏

19440000

3.00

(三)至2019年末,本行前十户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金额(股)

持股比例()

1

陈斌

320819196609087456

宿迁市宿豫区卧龙湾小区p3-105

6349679

0.98

2

董泽文                                                               

321321196312197414

宿迁市龙河镇朱大兴村

2149468

0.33

3

王翠华                                                                

320825194904203622

苏州市工业园区东湖大郡花园81-401

1596957

0.25

4

胡建军

321302196807200858

宿迁市宿城区古城街道楚苑居委会三组87

1591596

0.25

5

母长利

320819196303045042

宿城区黄河别墅A04

1579558

0.24

6

吴雪良

320520195808022430

宿迁市府苑小区

1538410

0.24

7

董浩

32132119921022741X

金陵名府

1494772

0.23

8

袁鑫                                                          

321302199405220411

宿城区黄河新村南七路五巷60

1259831

0.19

9

翟勤                                                                 

321321198210137428

宿迁市府苑小区B402

1197718

0.18

10

翟毅

321302198507100897

宿城区府苑小区B座商住楼402

1197718

0.18

三、报告期末,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相关情况

主要包括:主要股东持股数和持股比例;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与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关联交易情况;出质本行股权情况;股权被冻结情况。

单位:万股、%、万元

排序

主要

股东

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委派董事或监事

该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和最终

受益人

股权质押比例

股权被

冻结比例

关联方用信余额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比例

实际控制人的管理机构

1

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

5832.00

9.00

董事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2.59

9.00

2

苏州锦派置业有限公司

4195.00

6.47

张文泉

92.59

6.47

3

宿迁市国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888.00

6.00

董事

宿迁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00

宿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888.00

6.00

董事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6.00

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

宿迁市仁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781.00

4.31

监事

张显辉

92.59

关联企业宿迁市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贷款余额4000万元

4.31

6

南京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662.00

4.11

董事

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11

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

徐州德利恒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2567.00

3.96

董事

李先平

92.59

关联企业江苏德利恒棉业有限公司贷款余额7242万元

6.43

8

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

1961.00

3.03

监事

卢秀强

49.97

3.03

9

吴江市懿晨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1801.00

2.78

监事

盛利荣

77.73

2.78

10

宿迁市瑞盛祥纺织有限公司

1599.00

2.47

董事

李先平

92.59

贷款余额3500万元

6.43

11

吴江市双瑞实业有限公司

1597.00

2.46

董事

庄荣观

46.27

2.46

12

宿迁市捷达食品有限公司

1201.00

1.85

监事

董振连

2.11

13

宿迁市龙鸽麦粉有限公司

878.00

1.35

监事

董泽文

1.91

第五节  公司治理情况

一、公司治理概况

本行严格遵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规章要求,结合本行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和组织架构建设。报告期内,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按照本行《章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运作,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发生。

本行实行一级法人的授权经营体制,总行组织开展经营活动,负责统一的业务管理,实施统一核算、统一资金调度、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下属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

二、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分别为:

1.2019年4月26日在总行三楼第三报告厅召开股东大会第十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应到692人,持有股份数60000万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4754.55万股;实到有表决权股东(代理人)63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3456.37万股,占本行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97.10%;有12个股东因其持有的股份被质押超过50%被限制表决权。会议审议了《江苏民丰农商银行董事会2018年工作报告》、《江苏民丰农商银行监事会2018年工作报告》、《江苏民丰农商银行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江苏民丰农商银行2019年财务预算方案》、《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等9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对9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9项议案均获股东大会有效通过。江苏厚远律师事务所施显军、周洲两位律师出席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东大会第十次会议,并出具律师见证意见书。

2. 2019年11月20日在总行三楼第三报告厅召开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应到692人,持有股份数为64800万股,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东679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2312.8987万股。实到有表决权股东(代理人)394人,所持有表决的股份数为34397.83万股,占本行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81.29%;有13个股东因其持有的股份被质押或被冻结超过50%,被限制表决权。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战略投资江苏沛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免去叶建宏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等8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对8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8项议案均获股东大会有效通过。江苏正四方律师事务所佘慕雨、李先宇两位律师出席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并出具律师见证意见书。

三、报告期董事会构成、变化及工作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成员有12人,其中:执行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董事5人,董事叶建宏因其所代表的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司债务管理人申请撤销其董事资格,经本行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免去了叶建宏董事职务。董事会的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3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对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修改公司章程、年度报告等50项议案进行了决策,并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参会董事能够做到恪尽职守,努力做到科学决策,注重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及存款人的利益。全体董事除叶建宏董事未按时参加会议外,其他董事都能够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等各类会议,在各类会议中,参会董事能够根据最新经济金融形势和热点问题,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对审议和关注的事项积极建言献策,并及时听取经营层的反馈报告,较好地发展了职能作用。

四、报告期监事会构成、变化及工作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有成员9人,其中:职工监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5人、外部监事1人。监事会的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召开会议4次,听取审议报告和议案18项,形成决议18项。其中,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尽职情况、资产风险分类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核评估,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讨论和审议,并对有关事项形成决议。报告期内,全体监事本着对股东、存款人和相关利益人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成员均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

五、报告期独立董事及工作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的人数、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都能够认真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能够对本行和全体股东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行权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尤其关注本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本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本行第三届董事会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3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共审议通过各类报告议案20项;本行第三届董事会各类专业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4次,共审议通过各类报告议案89项;股东大会召开2次,共审议通过议案17项;三位独立董事中,独立董事耿焱教授因单位安排出境学习,缺席了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其他两个独立董事均参加了会议

报告期内,本行独立董事没有对本行董事会会议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六、报告期外部监事及工作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外部监事一名,外部监事的人数、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报告期内,外部监事能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切实维护存款人、中小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并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在公司履职时间均达到相关法律要求的天数。在监事会闭会期间,外部监事能够认真阅读本行的相关文件和报告,主动了解本行的发展状况,及时就发现的问题与高级管理层交换意见。外部监事担任监事会提名与履职考评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组织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并充分发挥其特长与经验,对本行的经营管理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行第三届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共审议通过18项议案;监事会提名与履职考评委员会召开了4次,审议通过了7项议案;股东大会召开2次,审议通过17项议案;外部监事均参加了会议,并列席了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

七、报告期内高级管理层构成、变化及工作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高级管理层由1名行长、5名副行长组成。行长对董事会负责,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本行章程和董事会的授权,组织开展本行的经营管理活动,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

报告期内,本行高级管理层增加1人,主要为聘任李勇同志为本行副行长,聘任期为一年,2019年12月11日,李勇同志获得宿迁银保监分局任职资格核准

报告期内,行长室紧紧围绕年初董事会的工作决议,全面贯彻落实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深耕三农和小微市场,积极服务实体经济,通过改革转型、创新服务、优化布局、强化推动,补短板、强弱项、练内功,各项工作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向优、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

一是储蓄存款增长再创新高负债结构更加稳定。至2019年末,全行各项存款余额235.37亿元,增幅9.66%。个人类存款余额161亿元,在各项存款中占比68.41%,较年初增加4.75个百分点。各项存款(剔除泗阳、泗洪)总量在市区金融机构中,市场份额占比14.99%,位列第一。

二是信贷规模实现稳步增长,资产结构更加合理。至2019年末,全行各项贷款余额210.35亿元,增幅13.09%。各项贷款(剔除泗阳、泗洪)余额在市区金融机构中市场份额占比12.26%,位列第二。

三是资产质量保持整体稳定,风险防控更加有力。截至2019年末,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231.01%,较年初上升19.57个百分点;五级分类不良贷款率1.9%,较年初下降0.1个百分点。

四是经营业务收入平稳增长,盈利能力持续增强。截至2019年末,全行实现净利润3.6亿元,增幅9.74%。总资产规模286.88亿元,年增幅9.65%每股收益0.56元,同比增加0.01元、增幅1.82%。

五是跨区发展实现突破,经营能力全面提升。至2019年末,9家村镇银行各项存款余额85.33亿元,年增幅29.36%;各项贷款余额84.45亿元,年增幅30%;至2019年末,本行在泗洪、泗阳两个县区设立的5个支行各项存款余额5.5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4.06亿元。

八、报告期内薪酬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独立董事、股东董事和非职工监事履职津贴,依据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董事薪酬分配管理办法》和《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监事薪酬分配管理办法》执行;本行高管人员薪酬,依据《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行业薪酬管理办法》和《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九、报告期末部门设置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至报告期末,本行共设营业网点52个,其中1个营业部、46个支行、2个异地支行(泗阳支行和泗洪支行)、3个异地分理处(泗阳卢集分理处、泗阳王集分理处、泗洪界集分理处);总部设置职能部门23个,正式在编员工796名。

(二)部门设置情况。根据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报告期末,本行共设立了董事会办公室、党群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战略研究部、监察室、合规部、安全保卫部、审计部、网点建设部、计划财务部、运营管理部、信贷管理部、风险部、绩效考核部、科技部、数据资产管理部、资产经营部、村镇银行管理部、企划宣传部、产品研发部、销售部、金融市场部等23个部门,同时在城区设立了业务管理一部、业务管理二部;在农村设立了五个业务管理部,分别为:皂河片区业务管理部、大兴片区业务管理部、来龙片区业务管理部、洋河片区业务管理部、埠子片区业务管理部。

(三)分支机构设置情况。至报告期末,本行共设有48家支行、3个分理处和1个总行营业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1

江苏民丰农商银行营业部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高宝湖路1

0527-80980812

2

江苏民丰农商银行泗阳支行

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北京东路南侧、南京路西侧(泗阳县法院对面)

0527-84962169

3

江苏民丰农商银行泗洪支行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青阳路东侧与洪泽湖路北侧富园景都11号楼西北角

0527-80826001

4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宿豫支行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路与泰山路交汇处(五叉路口)

0527-84467739

5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幸福路支行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幸福路126

0527-84229086

6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商贸城支行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1001号义乌商贸城西南角

0527-84467888

7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洪泽湖路支行

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88号皇冠国际公寓1088-2

0527-84211154

8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西郊支行

宿迁市宿城区西湖路苏果平价店东30

0527-80980922

9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城南支行

宿迁市宿城区幸福南路15

0527-84221700

10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阳光支行

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路1028号阳光100楼下

0527-84225036

11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宿城支行

宿迁市宿城区双庄街五金家电汽配城一期A161-214-16

0527-84229086

12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项王支行

宿迁市富康大道外街107-109

0527-84225036

13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项里支行

宿迁市项里街道果园街

0527-84270199

14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湖滨新城支行

宿迁市湖滨新城开发区晓店镇鸿润盛景A-113

0527-84832009

15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洋河支行

宿迁市洋河新城酒家路96

0527-84931882

16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井头支行

宿迁市宿豫区井头乡井头街

0527-84253037

17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耿车支行

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耿车街

0527-84575032

18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双庄支行

宿迁市宿城区双庄镇支口街

0527-84593033

19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蔡集支行

宿迁市宿豫区蔡集镇蔡集街

0527-84552010

20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王官集支行

宿迁市宿豫区王官集镇王官集街

0527-84582322

21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皂河支行

宿迁市湖滨新区皂河镇人民路106

0527-84511022

22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黄墩支行

宿迁市宿豫区黄墩镇黄墩街

0527-84520015

23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三棵树支行

宿迁市经济开发区三棵树乡三树街

0527-84693099

24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埠子支行

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埠子街

0527-84612007

25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龙河支行

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龙河街

0527-84632143

26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罗圩支行

宿迁市宿城区罗圩乡罗圩街

0527-84650050

27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南蔡支行

宿迁市宿城区南蔡乡南蔡街

0527-84672015

28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洋北支行

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洋北街

0527-84662120

29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顺河支行

宿迁市宿豫区顺河镇顺河街

0527-84283553

30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陆集支行

宿迁市宿豫区陆集镇幸福路113

0527-84752018

31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仰化支行

宿迁市宿豫区仰化镇仰化街

0527-84772091

32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大兴支行

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大兴街

0527-84732234

33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丁嘴支行

宿迁市宿豫区丁嘴镇丁嘴街

0527-84790033

34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关庙支行

宿迁市宿豫区关庙镇关庙街

0527-84720009

35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曹集支行

宿迁市宿豫区曹集乡曹集街

0527-84852053

36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侍岭支行

宿迁市宿豫区侍岭镇侍岭街

0527-84880051

37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来龙支行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来龙街

0527-84876868

38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新庄支行

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新庄街

0527-84876868

39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保安支行

宿迁市宿豫区保安乡保安街

0527-84891121

40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陈集支行

宿迁市宿城区陈集镇陈集街

0527-84971026

41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中扬支行

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中扬街

0527-84946081

42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仓集支行

宿迁市宿城区仓集镇仓集街

0527-84903836

43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屠园支行

宿迁市宿城区屠园乡屠园街

0527-84981808

44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郑楼支行

宿迁市宿城区郑楼乡郑楼街

0527-84962169

45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王梨园社区支行

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楚社区王梨园居委会大楼南侧

0527-80988701

46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苏苑社区支行

宿迁市宿城区阳光美地1803

0527-80988703

47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泗阳卢集分理处

泗阳县卢集镇城市花园17#11#门市

0527-80988704

48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泗阳王集分理处

泗阳县王集镇金地花园A47-A51

0527-80988708

49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泗洪界集分理处

泗洪县界集镇金色界城小区5#107-108

0527-80988706

50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高新区支行

宿迁高新区下相街道睦邻之家1F20商铺

0527-80988710

51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洋河新城名苑社区支行

宿迁市洋河新区新城名苑商业街10502

0527-80988712

52

江苏民丰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黄河北路支行

宿迁市宿城区黄河北路188

0527-80988717

第六节  风险控制状况

报告期内,本行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有充分认识,并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风险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各项业务继续顺利开展,业务经营未发生重大风险事故。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仍将是本行在报告期以及未来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全行风险总体状况

截至2019年末,全行各项业务与经营活动运行平稳,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从总体上看,全行总体风险状况较好。

二、主要风险状况评价

(一)信用风险

1.信贷结构基本稳定。报告期内,本行继续坚持“优、小、散”的战略定位,坚持“支农、支小”的战略方针,以服务实体经济和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加强信贷结构的调整优化。将信贷资源投向实体经济,重点加强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以及农户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严格控制大额贷款的户数和增幅,并逐步压缩贴现业务在各项贷款中的占比,全行信贷结构性调整基本稳定。

2.资产质量不断夯实。至2019年末,本行不良贷款占比1.90%,比年初下降0.10个百分点。逾期欠息90天以上贷款全部入账反映,逾期欠息60天以上的贷款也全部入账反映,资产质量不断夯实。

3.重点行业贷款平稳运转。一是平台贷款运行平稳。今年以来无新增政府平台类贷款,借款企业和担保企业均经营正常,能够按约定时间、金额归还贷款本息,暂未发现风险信号。二是银担业务风险可控。为有效把控银担业务风险,本行始终坚持“审慎办理、规模控制、重点突出、加强防范”的合作原则,不断提高担保公司准入门槛,对评级较低的担保机构在保业务进行逐步压缩,逐步释放风险。至2019年末,本行银担业务余额比年初减少4546万元,整体上风险可控。三是重点风险行业信贷规模略有增长。今年增加了9户纺织行业客户。

(二)市场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目前本行尚未开通外币资产业务,因此暂无汇率风险。同时,受制于投资范围的限制,本行资产业务品种较为单一,并未涉及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不存在。因此,利率风险是本行面临的最主要的市场风险。随着LPR 形成机制的改变,银行面临着利差进一步收窄的冲击,利率风险压力持续。

在资金市场运作方面,本行资金营运交易对手主要为国有商业银行及省内各法人农商行,受资管新规的影响,理财募集资金较去年同期减少7.18亿元,本行与包商银行的票据资金全额兑付并划回,无任何损失。本行持有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目前盐湖股份已发布重整公告,本行已采取相关处置措施,预计不会产生的债权损失。

(三)操作风险。今年以来,全行以案件防控为抓手,一方面扎实稳步推进运营体系转型,将风险管控端口进一步前移;另一方面梳理全面风险点,强化风险防控的科技手段,增加风险管理的有效抓手。通过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将各类业务操作程序固化。并按月对柜面员工进行差错考核,从而不断降低柜面操作风险概率。同时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大各项业务检查力度、检查频率,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以检查促合规,以检查促规范。

(四)流动性风险。在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本行按日监测存款、贷款变化情况,存贷比、资金头寸、期限匹配及同业市场情况;同时每日关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情况,在保证本行资金清算的基础上,适时调整资金运作计划,增加资金流动性。通过定期对流动性风险进行监测,全行主要流动性指标保持在适当水平,日间流动性充足,资金增长和来源较为稳定,结构较为合理,流动性并未受到包商银行被接管、LPR调整等事件的冲击。2019年末,流动性比例38.08%,比年初上升5.61个百分点,但仍比全市四家农商行平均水平低3.91个百分点,需引起进一步关注。

(五)集中度风险。报告期末,本行贷款客户中最大单一客户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的4.23%;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最大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的4.50%;对一组非同业关联客户的最大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的7.50%。匿名客户信用风险暴露余额占一级资本净额的0.76%。均符合“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非同业单一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15%,对一组非同业关联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0%”的监管要求。

报告期末,本行最大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12.38%;无同业集团客户风险暴露。符合“对同业单一客户或集团客户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的监管要求。

(六)洗钱风险。报告期内,本行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部署反洗钱工作总体要求,全面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反洗钱工作有序开展,建立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扎实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及时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扎实开展反洗钱宣传与培训,认真开展反洗钱专项检查与审计工作,建立反洗钱日常监测、常规检查、专项检查、专项审计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本行自行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自评估分为固有风险评估模块和控制有效性评估模块两大模块,其中固有风险评估得分根据指引对应等级评估为Ⅱ级,风险较低,控制有效性风险评估得分根据方案对应等级评估为B级,控制有效性良好;根据剩余风险矩阵图区间划分,结合固有风险评价、控制有效性评价情况,本行剩余风险评价等级为Ⅱ级,风险较低,即洗钱风险发生可能性不大,但需进一步改进。

(七)声誉风险。今年以来,全行继续通过报纸、网站、电视台、微信等各类媒体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正面宣传引导舆论导向,提高客户的认知度与认可度,提升品牌形象。同时建立了舆情监测员队伍,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进行舆情监测,并对各类投诉问题及时予以回复引导,今年累计受理和回复各类投诉事项265起,提高了客户满意度和社会声誉,降低负面影响。

(八)战略风险。本行面临的战略风险主要是战略投资风险。至2019年末,本行战略投资主要是对外发起9家村镇银行。从经营情况来看,9家村镇银行各项存款余额85.33亿元,年增幅29.36%;各项贷款余额84.45亿元,年增幅30%;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减少1306万元,降幅为13.6%。9家村镇银行五级不良率为2.0%,比年初下降0.3个百分点,其中:明光、宿松2家超过3%,分别为4.98%、3.9%,主要是存量大额公司类贷款因行业性风险、经营不善、企业担保代偿等原因形成不良贷款较多。

第七节  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通过完善制度流程、丰富业务产品、积极落实监管要求、开展风险排查活动等,持续优化内控机制,以全员合规引领高质量发展,各项业务继续保持稳健发展的态势。

报告期内,全年共新增和修缮各类规章制度和流程91个,内容涵盖公司治理、信贷产品、运营管理、合规管理、金融市场业务和电子产品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有序推进各项检查活动的开展,包括4贷款授信检验、4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村镇银行贷款摸底检查活动、扶贫小额贷款集中授信活动、柜面内控风险排查活动、代理保险自查活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收单业务自查活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排查活动、涉企服务收费自查活动、金融综合服务站业务自查活动、信贷管理专项自查活动、市场乱象整治自查互评活动、“三大行动”自查活动及“回头看”行动等。在检查方式上,依托数据分析采用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的方式;在检查面上,覆盖全行所有机构;在检查结束后,跟进整改和强化问责。

报告期内,本行高度重视新业务合规评估,重视合规问题揭示,分别对无纸化业务、STM业务进行评估,对贷款、信用卡业务进行风险提示,尤其是“三占比四增速”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如实报告,为领导清晰了解本行执行情况及后续信贷业务投放决策提供依据。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各类检查结果和年度监管意见,积极查找问题根源,推动各项整改落实工作,定期评估内控管理有效性,筑牢合规稳健发展的基石,推动全行树立合规经营的责任意识,努力提升资产质量,同时,积极开展合规培训及宣导,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促进依法合规经营。

第八节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授信业务,没有资产转移、提供服务和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关联交易。

(一)重大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关联交易一项两次,具体如下:

1.2019年7月,本行关联方江苏德利恒棉业有限公司和宿迁市瑞盛祥纺织有限公司统一授信12500万元,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江苏德利恒棉业有限公司和宿迁市瑞盛祥纺织有限公司两个企业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先平,李先平为我行董事会董事。重大关联交易为授信到期后,通过本行授信季年检后未报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审批,直接进行了用信,后经本行风险部门风险提示后补提交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批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书。

2.2019年11月,因担保方调整,本行对关联方江苏德利恒棉业有限公司和宿迁市瑞盛祥纺织有限公司统一授信12500万元重新提交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批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书。

(二)一般关联交易事项。截至2019年末,本行一般关联交易共涉及法人股东1户,金额259万元;关联自然人225户,用信余额11074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均提交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了备案。

截止2019年末,本行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中,有363.8万元为五级不良外,其他五级分类均为正常类、关注类贷款

(三)关联交易的合规性。截止2019年末,本行向最大一家关联方授信余额为0.72亿元,最大一家关联集团授信余额为1.07亿元,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为2.39亿元;本行的资本净额为28.40亿元,本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没有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0%,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没有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5%,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没有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50%。

本行没有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没有聘用关联方控制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进行审计。

第九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按照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本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逐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深入做好员工与金融消费者金融知识教育与培训,严格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监督与考核,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报告期内,本行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消保工作落地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程参与新产品的开发与设计,对可能有损客户权益的产品设计流程,及时提出建议,并要求修改,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源头保障。至报告期末,本行未发生客户信息泄露事件。

报告期内,2019年总计受理投诉单265件,其中,政府服务热线12345投诉201件,省联社客户服务热线96008投诉55件,人民银行转办3件、银保监转办6件,主要为:柜面业务、贷款业务、自助设备、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及其他业务等五大类。对上述投诉事件,均安排了专人处置,并较好的处置了相关投诉。

第十节  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回归业务本源,坚守支农支小战略定位不动摇,积极调整信贷结构,不断加大创新服务力度,加强渠道建设和服务模式打造,力开展阳光授信,全力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民住房改善和精准扶贫,大力推动乡村振兴发展。至2019年末,全行普惠型农户及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6.22亿元,较年初增加22.27亿元,增幅16.63%,阳光授信农户25.8万户,授信面82.33%。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弘扬志愿精神,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伍,通过完善志愿者组织体系、营造志愿服务氛围,积极引导广大员工投身到志愿活动中,至2019年末,全行共有700余名员工加入到志愿者队伍,占全行员工总数的85%;连续多年冠名赞助多项公益活动,举行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环卫工人、扶残助学等系列爱心行动,2019年向全市多家公益机构和困难群众捐赠物资累计超过100万元;深入开展挂钩帮扶、精准扶贫等工作,2019年帮助挂钩帮扶村顺利实现脱贫目标;挂钩帮扶42户低收入农户家庭,全面实现脱贫摘帽;有效落实金融扶贫新政策,持续提供强有力的信贷支持,全年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16亿元,惠及贫困农户3800余户。

第十一节  重大事项

1. 2019年4月22日,本行投资入股的新疆霍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批准开业,2019年5月17日,获得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2. 2019年4月24日,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585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上海开若纳科技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9年4月25日指定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管理人。

3.2019年4月26日,经本行股东大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本行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8股,转增后本行总股本由60000万股增至64800万股,本行于2019年5月23日获得宿迁银保监分局批准,2019年6月26日获得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变更。

4.2019年7月23日,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李婷为江苏民丰农商银行营业部总经理。

5.2019年11月2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李勇同志为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聘任期为一年,2019年12月11日,李勇同志获得宿迁银保监分局任职资格核准

6.2019年11月20日,经本行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本行战略投资入股江苏沛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600万股,占比为20%,每股价格为2.65元。

7.因本行股东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其债务管理人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致函本行:自致函之日起,撤销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对叶建宏董事的委派,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由管理人代表行使。2019年11月20日,经本行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免去叶建宏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本行2019年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国内审计准则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