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官网欢迎您浏览!
您的当前位置: 关于民丰 > 重要公告>详细页面

江苏民丰农商银行新庄支行暖通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5日

 

  招标编号:SQJW[2026]048号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江苏民丰农商银行新庄支行暖通工程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民丰农商银行新庄支行暖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江苏民丰农商银行新庄支行暖通工程。

  1.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19.2万元。

  1.3 工    期:2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量完成6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造价经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定案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4%;余款6%为质量保修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注:所付的工程款中不包含预留金)。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江苏民丰农商银行新庄支行暖通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26年01月(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6月05日-2026年06月12日,9:00-17:30。(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5.2网上报名: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发送至邮箱365867348@qq.com)。报名时务必单独编辑文本,清楚写明以下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码、邮箱,手机信息务必准确,以便后期及时联系)。

  5.3报名费用: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5日10时00分。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民丰农商银行18楼第1807会议室。

  6.3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3份,其中:1份正本,2份副本。投标书要求: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按要求填写,按目录装订(胶装)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城区高宝湖路1号

地  址: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2楼

联系人:施东杉  

联系人:郑玉华

电  话:18351060606

电  话:0527-81888175

传  真:/

传  真:/

邮  编:223800

邮  编:223800

E-mail:/

E-mail:365867348@qq.com

  

  

  

  

  2026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