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普惠贷
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2日
贷款对象:本行服务辖区内的城乡居民。
贷款条件:(一)年龄在20周岁(含)以上且与授信年限之和不超过65周岁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申请人或配偶为农户;申请人或配偶为本地有住房的城乡居民(包括商品房、集中居住区以及安置小区);申请人或配偶为在本地有营业执照且有与之对应的实际生产经营的商户(非本市户籍须提供营业执照且实际生产经营满一年);申请人或配偶 (本市户籍)为小微商户(地摊摊主、淘宝卖家、微商、自主创 业者等)。以上四类客群,须至少满足其中一类。申请人或配偶为小微企业主的,其投资持股比例须超过 25%; 申请人或配偶为主要股东或合伙人的,其投资持股比例须超过 30%。
(三)申请人夫妻(如有)信用记录良好,具有稳定的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申请人及配偶(如有)贷前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50%,其中在本行有存量房产抵押或按揭贷款的,可不考虑贷前资产负债率,贷后资产负债率不超过90%即可。
(五)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金额: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采取信用方式发放 的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其中在本行有存量住房抵押或住房按揭贷 款的,采取信用方式发放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贷款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为3年。
担保方式:可采取信用方式、一般自然人保证等担保方式。
提供资料:(一)借款申请人、配偶(如有)、担保人(如有)有效身份 证明原件及申请人婚姻证明材料;
(二)相关资产证明材料
(三)经营证明材料或其他可证明收入、还款能力相关证明材料等;
(四)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